湖北打赢治污大战役 刷出生态高颜值
发布时间:2022-01-29 12:20: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admin  点击:8646次

2021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负重前行,克难奋进,自觉地把生态环保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让荆楚大地“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生态颜值越来越美。

  湖北省空气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有10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水质优良比例创历史新高,长江干流、丹江口水库始终保持Ⅱ类水质,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3.7%;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居于前列;全国碳排放注册登记系统建成运行;现代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硕果累累

  2021年,湖北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依法、科学治污,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阶段性任务。

  联防联控保蓝天。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累计改造钢铁行业超低排放项目近百项,整治VOCs问题企业200余家,共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460多个。持续整治移动源排放。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完成机动车生产企业环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500余次,公示超标机动车近4万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全省6500余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

  流域共治护碧水。以“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净湖水”为主攻方向,统筹“三水”共治。聚焦重点水域问题,大力开展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加快实施控源减污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省内外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实现了湖北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长江流域率先制定《湖北省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在湖北省域开展总磷总量控制。常态化实施水质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督导重点湖库水华防控、汛期水环境监管。保障饮水安全,基本实现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全覆盖。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

  筑牢底线守净土。湖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基本建立。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任务200多家。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印发《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细则》,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700多个建制村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着力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推动“十四五”国控考核点位调查评估工作,推进全省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开展襄阳、荆州等两个国家级试点。

  实施高水平保护,守护一江净水东流

  万里长江水,来从楚地流。对于拥有最长长江干线的湖北省来说,守护母亲河,是责任,更是使命。

  去年,湖北省组织制定《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及有关专项方案,计划成立湖北省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省指挥部及十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面启动长江大保护攻坚升级行动。

  湖北省持续开展“绿盾”强化监督,完成3000多个问题点位整改,完成率98.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建立“一库一档”,排查整治重点考核尾矿库问题。以“红旗”“蜗牛”项目评比为抓手,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全省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30座新建水站和27座升级改造水站正式并网运行。以保障饮水安全为核心,新增、调整、撤销划定保护区,基本实现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全覆盖。

  另外,湖北省加强全流域风险防范。修订完善《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全覆盖,总体与专项相配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与周边六省市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与湖南、江西两省签订建立长江经济带中游三省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全面启动省界周边县市、省内各地跨区域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推动荆门、襄阳和宜昌三市签订《漳河水库跨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

  开展试点示范创建,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湖北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倒逼、引领和服务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底板。

  2021年,湖北省积极推进低碳发展。强化顶层设计,编制湖北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推动部署重点领域和市州碳达峰行动,为全省碳达峰打下基础。完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任务,保障全国碳市场

  顺利启动和平稳运行。深化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动碳交易。截至2021年底,湖北省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3.66亿吨,成交额86.57亿元,交易规模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企业履约率连续七年100%。打造多层次低碳试点示范,启动第一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

  湖北省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坚决落实《长江保护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加强规划环评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审批。全省17个市(州)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初步完成省“三线一单”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强化项目环评审查,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同时,湖北省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完成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和修编。深入推进“五级联创”,7个县市区被国家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跻身于全国第一方阵。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宜昌市等19个市(县、区)创成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全省创成省级生态乡镇107个,生态村432个。成立湖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选取长江干流两岸、自然保护区分布多且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的7个县(市、区)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之一。2021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湖北省强化落实“两个清单”。推进“放管服”改革,全省共对3000多个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2800多个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审批手续,简化环评内容1000多项,开展网上在线备案4万多项。坚持科学调整、优化升级要求,制定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千余家企业、项目纳入正面清单管理,非现场检查手段抽查企业近两万家(次),服务企业3.5万多次。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相关经验和典型案例入选湖北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批典型经验在湖北省复制推广。

  在谋划实施“短板项目”上,湖北省积极督导各地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实施,实行定期调度、动态更新,目前共储备项目百余个,总投资200多亿元。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积极申报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有力支撑了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

  另外,湖北省深入推进“四减行动”。认真落实全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权限”等“四减”行动。对标先进省市,将省级17个依申请行政服务事项再压减120天,压减率达70.5%,办理事项材料压减率50%。聚焦高效便捷,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18个事项纳入“鄂汇办”APP平台“掌上办理”,实现市县两级环评审批业务100%网上办理。打通信息壁垒,推动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等事项信息共享,减少群众跑腿。

  2022年,湖北省将继续坚持不懈打好治气、治水、治土硬仗,持续推动长江高水平保护,积极助力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推动湖北省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刘卓 喻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