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南露天煤矿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作为督办督查工作的工作目标,通过严密的组织结构、细致的工作机制、完善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督查的“穿透、利剑”作用,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常态化。
2017年以来,先后督办完成安全、生产、环保、工程项目等重点事项285项,为落实内蒙古公司及南矿各项部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严密的组织结构
南矿成立了以矿党政为核心的督促检查工作领导组,下设督查办公室和督办工作组。领导组负责对全矿各单位、党支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资料收集汇总、成果总结提炼、工作考核奖罚、信息交流发布等工作,积极与内蒙古公司督办督查办公室沟通汇报;督办工作组组由矿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分管单位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检查指导考核分管单位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分管单位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定期按要求形成总结材料,提供考核情况。该矿通过这些分工明确的督促检查组覆盖全矿各单位,真正实现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督促检查制度。
细致的工作机制
该矿建立矿党政统筹领导、督查办综合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的督查工作体系,通过明确责任、合理分工、规范程序、创新方式,建立健全了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新机制。
督查办重点负责内蒙古公司和矿内部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督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也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并对分管队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充分发挥安环部安全监督作用、生产部的业务检查指导作用、纪委办和内控部的审计监督作用、党建部的宣传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各部门、各专业分工明确、联合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发力的督查督办机制。
完善的工作制度
以《南露天煤矿督办管理办法》为引领,全矿各单位“各负其责”“无缝对接”,以目标跟踪、考核、反馈为手段,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通过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定期报告制、情况通报制、督查调研制、责任追究制,全面清晰明确了督促检查工作流程,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各项管理制度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力和执行力,使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重点工作部署都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促进内蒙古公司重大安排部署和我矿安全生产、经营管控、管理提升工作目标的尽快实现。
通过一系列措施, 南露天煤矿切实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识,进一步健全督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督促检查工作责任追究,抓督查、保落实,确保内蒙古公司和南矿各项工作目标和部署落到实处。(郭梦基 赵建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