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4-07-31 17:42:34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1703次

7月31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旅发大会召开后省级层面出台的首部旅游领域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

山西省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拥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前景广阔、潜力巨大。近年来,山西省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吸引四海宾朋来晋探古寻今、品赏文物芳华,移步换景、领略大自然鬼斧神工,掀起文博游、古建游、自然观光游等热潮,旅游市场持续热辣滚烫,风景变“钱景”、颜值变“产值”,彰显出旅游经济的澎湃活力。

《条例》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的原则,围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壮大旅游产业主体,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丰富产品业态,提升服务水平。

“《条例》施行后,必将对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推动实现山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发挥重要作用。”山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蔡汾湘介绍,《条例》共5章47条,包括总则、产业促进、产品开发、服务提升和附则,主要规定了五方面内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旅游工作重要指示;注重资源保护,推动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突出产业促进,强化旅游发展要素保障;立足资源禀赋,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坚持旅游为民,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突出了促进型立法基调,坚持了问题导向,体现了山西特色。”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副主任盛佃清向记者介绍了《条例》的亮点特色。他表示,《条例》对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用地保障、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宣传推广、区域协作等作了规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红表示,作为立足山西实际,充分体现山西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体现了山西省委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最新工作要求,必将为推动山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