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陶京涛:初心为笔 审判席上书写青春风采
发布时间:2020-07-21 09:26:00  来源:市场报网络版  作者:杨晓冉  点击:244次

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集中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道义感召力。对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陶京涛来说,公正是法律的生命。在司法系统耕耘20载的他,时刻牢记儿时法官母亲的一句话:“老百姓心里有一杆秤,公正就是不让老实人吃亏。”为此,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母亲的教诲,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守护着公平正义。

今年42岁的陶京涛,从小立志做法官。2000年,刚刚大学毕业的他怀揣着这一神圣的梦想通过考试进入了漯河中院工作。工作期间,他考取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在职研究生,并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陶京涛进入民事审判庭任法官。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至今,陶京涛对法官誓词都能倒背如流。在他心里,从成为法官的那一刻起,他就时刻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用心用情付出着。

做民事法官10年来,陶京涛审过各种各样的案子。他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推敲。对于当事人的诉求,他总能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清晰的思路、有力的说理、真诚的态度,让当事人心悦诚服。

陶京涛还十分擅长调解工作,漯河市知识产权案件大多经他手审理,涉及食品、化妆品、文具、酒类、医药、眼镜、电缆、洗化用品等,平均每年案件调解率在80%左右。

在陶京涛审理过的一起假冒某品牌的墨汁案件中,原告派人到漯河市区多个文具经营店公证购买了标有其公司品牌的墨汁,经鉴定,其中有14家经营者销售的该品牌墨汁并非该公司所生产,系假冒产品,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陶京涛接手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他充分结合各案实际情况,收集其他法院的相似案例,多次采取“一对一、背靠背”庭下调解的方式,耐心辨法析理。最终,有11件案件以原被告和解结案,3件以判决结案,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目前,陶京涛被调到审判监督庭工作,主要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定依法进行纠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屏障。新的工作岗位、新的挑战,但不变的依然是他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供稿:赵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