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运用的主动性、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讲,通过“告知卡”“张贴画”“口袋书”等形式,营造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要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精准执法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安委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统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有关部门的各类检查标准,推动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检查,以执法检查实效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宣讲解读活动,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治理质量。要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考试题库中。
据悉,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过深入剖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缺陷”等关键因素进行梳理归纳,制修订了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用于更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