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一个梦,梦里有阳光也有彩虹;
希望是一个梦,梦里有鸟语也有花香。
——题记
2011年,罗蒙楠怀着对法律的虔诚,走进了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从进院的那一天起,他励志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值得人民信赖的法官。
最初的几年里,罗蒙楠不忘初心,踏稳自己的每一步,将所有的爱心和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他历任刑事审判庭内勤、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刑事审判庭庭长。从内勤、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干起。
罗蒙楠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坚持职业信仰,不断充电学习,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在办案过程中,他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努力追求刑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所承办的典型案件在省、市级报纸、电视、网络上多有宣传报道。
自2013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审结案件数在全市法院刑事审判系统连续多年名列前茅,近三年来平均审结案件数量231件。他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2016年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焦作市十佳优秀法官”,被山阳区政府评为“最美山阳人”,2018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官”,2019年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强化学习,提升素质,忠诚履行职责
罗蒙楠始终坚持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保证办案公正和提高效率。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总是挤出时间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法院工作新形势下,他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
公正严谨,兢兢业业,审慎细致办铁案
罗蒙楠自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从内勤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再到如今的庭长,一步一个脚印,走得踏踏实实。从对案件流程的表面“梳理”,再到对案件结构的内部“解剖”,他不断深入地学习、总结和反思,为办案打下坚实基础。“作为一个刑事法官,我不能让无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也不能让罪犯逃脱法律应有的制裁。”这是他工作的铁律。在审理案件时,他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坚持“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为了澄清一个犯罪事实,他会不辞辛劳地到案发地核实证据,为了一个证据能否采用,他会反复查阅资料。“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绝不错判一案!”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审结的刑事案件不仅数量在全市法院系统始终名列前茅,而且对待每一起案件,他都审慎对待,力求使每个案件都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以法树人,以人为本,创新少年审判机制
罗蒙楠还负责少年审判工作,对未成年人被告人他始终认为,给孩子一个机会,往往意味着改变孩子的一生。在少年审判工作中,他通过庭审前的社会调查、庭审中的圆桌审判、联席教育、庭审后的社区调查、判决后的回访帮教等一系列办法,全力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审判工作之余,他积极探索少年司法服务的新模式,主动联系多部门,在学校与社区建立法治宣传联系点,开展校园法治宣传行、法治社区行等活动。此外,他还与山阳区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团区委、妇联等单位联系,共同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制度和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从做大程度上保障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的权益。
清正廉洁、拒腐防变,恪守司法底线
基层刑事审判工作难免要经受法与情、法与权、法与钱的考验,他从成为人民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注重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建设,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以做一名道德高尚,操守正直的法官为目标。由于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有些当事人明明有理,但惟恐法院不公正办案而送礼;有些当事人自知理亏,却迷信“钱能通神”。但罗蒙楠始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确保法律的天平不失衡。(陈旗,董小平,蒋若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