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山县法院执行宣传出成效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好心安
发布时间:2020-06-02 16:06:00  来源:市场报网络版  作者:王雪梅  点击:300次

“法官,您好,我是张某林,今天我想把给邱某欠款交到法院……”,2020年4月20日早晨一上班,张某林就急匆匆的走进了法院。

        案情回放:2011年始,张某林多次向邱某赊购蛋鸡饲料,欠饲料款53034元。邱某经多次索要,张某林没有给付,邱某起诉到法院。经盘山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某林偿还原告邱某饲料款53034元及利息。因张某林未履行判决义务,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张某林为躲避执行藏匿其行踪,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定制手机专属彩铃进行惩戒。

        今天张某林主动来法院交执行款,执行人员不禁好奇地问张某林:“法院找你找不到,你怎么主动来了?”张某林说:“今年,你们法院执行动作太大了,我经常在手机上看到你们法院到处开展执行工作,不及时还钱就被曝光,拉入黑名单,手机还设置了老赖彩铃,让我在朋友、亲属面前没面子,以后孩子考公务员、参军政审都会受影响,最重要的是不能因为不给钱抓去坐牢啊,我早点把钱还上,这个案子了结了早点安心”。

        近年来,盘山法院不仅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做好执行工作的宣传工作,如在县城人群聚集地、各乡镇街道中心地段的宣传地段都张贴有失信被执行人公告,通过微信、微博、网络媒体不定期推出执行动态、执行干警率先垂范做政策的宣讲员,把身边事讲给身边人,普及执行知识及法律知识;在执行工作中,聚焦重点任务,明确主攻方向,精准发力,狠抓落实,确保执行高效,最大程度的保障百姓的合法权益。(肖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