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5时举行闭幕会,表决各项决议草案、法律草案和决定草案。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冯忠华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