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联合制定《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完善执行涉税事项办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强化联动协作,提高民事执行中不动产处置效率,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汕头中院与汕头市税务局通过建立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协作机制、数据共享机制、信息交换机制和联合惩戒措施合作机制,联合规范司法拍卖过户税费承担和征收,强化被执行人历史欠税征收和协作,合力优化完善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及税费征收办理事项。如法院出于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需要,可向财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定向询价和应缴税费测算,获得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不动产交易计税基准价格等信息,为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汕头中院与汕头市税务局通过《意见》明确,双方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行业专家、法律学者参与,研究解决辖区内不动产拍卖涉税事项办理相关问题,总结协作机制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改进意见,持续提升协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