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4家培训机构违规补课被通报 负责人被行拘
发布时间:2021-08-29 11:0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  点击:8615次

27日,盐城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4起校外培训机构违反防疫规定组织学生聚集补课典型问题,涉事的4家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被公安机关行拘。

为全面贯彻“双减”政策精神,落实疫情期间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要求,近期盐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监督推动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防疫规定组织学生聚集补课问题。

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如下:

1.盐南高新区“学思教育”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生补课问题。该机构位于盐南高新区黄海街道东进中路89-14号,于2021年8月10日违规组织8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查,该机构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现场6名培训人员均为非在职教师。8月11日,教育部门依法关停该培训场所;8月19日,公安机关对其负责人王玉卉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2.亭湖区某无名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生补课问题。该机构位于亭湖区五星街道盐南东路48-5号,于2021年8月20日违规组织9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查,该机构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现场1名培训人员为非在职教师。8月20日,教育部门依法关停该培训场所;公安机关对其负责人陈桂金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3.大丰区“金八力教育”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生补课问题。该机构位于大丰区丰华街道奥体中心二期4号楼一层,于2021年8月10日至12日违规组织70余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查,该机构有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现场6名培训人员均为非在职教师。8月25日,教育部门作出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的决定,依法关停该培训场所;8月17日,公安机关对其负责人陈松杰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4.响水县某无名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生补课问题。该机构位于响水县响水镇桃花源路固足坊足疗店二层,于2021年8月11日违规组织22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查,该机构无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现场4名培训人员均为非在职教师。8月11日,教育部门依法关停该培训场所;公安机关对其负责人宋成武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通报称,上述培训机构违反国家“双减”政策,无视疫情防控禁令,组织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置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受到了应有惩戒。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从中汲取教训,依法依规经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规范办学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盐城市纪委监委称,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对证照不全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或无证教师授课、虚假宣传等培训乱象,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入摸排各类非法违规培训机构,特别是对藏身居民楼的“黑班”“黑机构”,依法打击、严惩重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