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今明两年的节能降碳工作迎来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行动方案》旨在锚定“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加大节能降碳攻坚力度,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电力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刘吉臻认为,《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行动举措务实有力,对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推动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作出了系统安排,将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提出具体目标
节能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记者了解到,据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十四五”前三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节约化石能源消耗约3.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
“在全面梳理、系统分析、深入测算的基础上,《行动方案》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等具体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说。
《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部署十大行动
《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
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
围绕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行动方案》明确,加强建材行业产能产量调控、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其中,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5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当前,我国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仍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大量老旧建筑存在节能措施缺乏、运行管理缺失等问题,急需以点带面、系统推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国家节能中心主任刘琼认为,《行动方案》准确把握了全社会能源消耗的主要环节,有助于充分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完善管理机制
为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行动方案》围绕评价考核、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节能监察、统计核算等5个方面,提出了完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
“近年来,我国持续完善节能降碳规制标准体系,但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仍较为薄弱,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有待健全,各类激励约束政策和市场化机制需进一步强化。”刘琼说。
为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行动方案》要求,建立与节能降碳目标管理相适应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快报制度,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积极开展以电力、碳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分析等。
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魏一鸣认为,节能降碳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既利当前、更利长远。“推进节能降碳工作需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共同破解制度、技术、投资等方面的制约,强化工作支撑保障。”魏一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