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广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来,广东立足粤港澳三地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在推进规则衔接、制度衔接和融合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广东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峰介绍,广东开辟粤港澳三地中医药融合发展新路径,加大港澳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发展路径,支持港澳中医师在大湾区内地执业,目前已有204名港澳中医师在广东省内医疗机构执业创业。
“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目前,总体目标要求的第一阶段6项重点任务均已全部落地见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玲表示。
广东落实“港澳药械通”政策,打通了国际先进创新药械快速进入内地临床应用的通道。截至目前,“港澳药械通”共批准指定医疗机构19家,批准药械48种,其中药品27种、医疗器械21种,惠及患者4050人次。
同时,广东推动粤港澳中药监管机制对接,助力优质港澳传统中成药实现在内地注册上市,截至目前,已有10个港澳外用中成药获批内地注册上市。
为支持港澳药品跨境在大湾区内地生产,推动大湾区产业一体化发展,广东通过首创“港澳持有+大湾区内地生产”的监管模式,发挥粤港澳三地中药产业各自的优势和特色,推动形成互补互动的产业链条。目前,已有麝香活络油等2个香港药品顺利实现跨境生产上市。
此外,广东还推动大湾区内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成功跨境至澳门使用。目前,广东省中医院首批6个院内制剂批准跨境至澳门镜湖医院临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