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张烁)为规范个别竞赛在组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竞赛主办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独创性进行复核。
通知要求,要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通知要求,在复核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健全异议处理机制、监督机制等,对申请参评的竞赛项目严格把关,特别是加强资格能力审查,实施全程跟踪,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
通知明确,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必须坚持公益性,做到“零收费”。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
教育部2018年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从2019年开始审核并公布竞赛名单,严控竞赛数量。
据了解,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审核通过的竞赛的管理,严肃查处竞赛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经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将从竞赛名单中移除,并不再受理举办单位举办竞赛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