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20-06-19 17:37:00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作者:方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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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节假日、双休日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竞赛结果不得作为学校招生依据……
近日,商丘市教体局、商丘市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商丘市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打出“组合拳”,联手为中小学生减负。一系列严格的规定,有望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
该讲的知识不能有保留
减负首先要从课堂教学入手。为此,《方案》明确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调整教学进度,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均衡编班合理配置师资也有了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私自举办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
休息时间必须有保证
《方案》严禁节假日、双休日补课或上新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暑假共 12 周,普通高中寒暑假共 10 周。每年暑假开学前可提前安排一天时间报到。
严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违规补课或上新课。同时要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作业布置和批改有严格规定
今后,中小学老师布置作业不能再任性,必须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优化作业结构,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
学校要加强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建立作业统筹监控处理机制、作业完成家校沟通机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电子产品的普及,改变了学习的方式和途径,不合理使用也会加重学生用眼负担。为此,《方案》要求中小学校使用电子产品应科学、合理、可控。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 30%,不连续安排学生网络课课时。
严控考试次数 严禁“唯分数论”
《方案》还对考试次数和内容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等现象。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原则上全市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抽测,每学期不超过 1次,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
竞赛评优活动也受到限制。《方案》要求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不得将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
考试继续采取等级评价方式。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编排学生座位,严禁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依据。
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支持做好课后服务
如何更有效地安排中小学生课后时间?我市将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各县(区)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今后我市将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课上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课后主动复习巩固,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题机器”。鼓励同学间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方案》还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正确,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确保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组织并指 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乐于科学探索,热心志愿公益服务。
给培训机构戴上紧箍咒
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少不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严格管理。《方案》要求培训机构依规登记诚信经营,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向参加培训的中小学生布置作业。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
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公布或向中小学校提供培训成绩,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进行宣传,严禁作出提高应试成绩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对违规开展上述培训的机构,要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学许可证。
家校联合形成育人合力
《方案》要求引导学生家庭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培育 1—2 项体育运动爱好,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
管理监督确保实效
《方案》对政府管理监督提出要求。严禁县级人民政府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等挂钩。
严格活动竞赛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允许,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并完善实施规则。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保证入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允许违规进入被招生学校进行宣讲。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