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部派进村 新气象在眼前
发布时间:2020-08-13 15:38: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杨晓冉  点击:3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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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山西今年在全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返乡进村任职行动。干部返乡进村任职,怎么选、怎么管、怎么用?山西临汾已经向381个软弱涣散村选派干部任村党组织书记,探索了行之有效的选派管理模式,助力乡村组织振兴。

  

  “多年的农村工作经历,使我深爱这片热土,更能体会到群众的所需所盼。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后,我要在建强组织、强村富民、服务群众上更加用心用情用力。”在山西省临汾市选派到村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上,洪洞县明姜镇石门峪村党总支书记王丽丽说。

  乡村振兴,离不开村里的领头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山西今年在全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返乡进村任职行动,其中,临汾市已经向381个软弱涣散村选派了干部任村党组织书记。

  变起来

  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老化、能力欠缺,现状急需转变

  一组数据可以看出问题:山西全省范围年龄在56岁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占到36.5%,44.9%的村党组织书记连任3届以上;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占到84.8%。

  这是山西省组织部门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入村任职前进行的数据统计。“村党组织书记队伍面临结构老化、素质不高、能力欠缺等问题,导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出现‘整顿、瘫痪、再整顿、再瘫痪’的情况。”山西省委组织部部长曲孝丽说。于是,经过前期调研和摸底,山西决定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干部,赴软弱涣散村任村党组织书记。

  然而,“往什么村派、派什么人去、如何管得好、如何立得住”,选派工作面临着难题。

  在临汾,试点工作刚启动时,一些县委书记有顾虑、有些乡党委书记不放心。“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交答卷的时候,这时候换了村支书,万一交不了‘卷’,群众就不会满意。”某县委书记说。乡党委书记与村支书的工作联系较多,一些乡党委书记觉得老支书好用、土办法管用,怕新下来的选派干部经验不足、治理不好村子,旧的矛盾没解决,又产生新的矛盾。

  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县委书记和乡党委书记的顾虑被打消了。有不少选派干部都是回到原籍或者邻村任职,他们不仅熟悉村里情况,而且一直想为村子的发展出力,干劲十足。

  据统计,临汾全市选派村占到行政村总数的18.04%,特别是大宁、永和、隰县等5个原国定贫困县,选派村比例达到25.86%。

  “许多大学生村官当上了乡镇干部,到了县里工作,这次又报名回原村任支书;许多曾任驻村第一书记的干部,离开好几年了,这次也报名回去。”临汾市委书记董一兵说,“他们对回村工作有信心,选派他们回到村里工作,我们更有信心。”

  选出来

  规范程序,将合适的人选派到合适的位置上去

  尧都区贾得乡石村村支书郭永红,48岁,是选派返村的干部。他回村任职后,村里经常外出做生意的裴绍科也回村了。郭永红长期研究无花果茶,而无花果正是石村的重要产业。裴绍科说,“村子有希望了。”

  像郭永红这样个人专长与村里发展相匹配的选派返村干部,还有很多。选派前,临汾市的乡镇党委根据选派村实际,为需要的干部“画像”,选派干部客观审视自身,提出任职村类型和具体任职岗位。随后,各县根据村情民意和干部类型,让党群干部进弱村、经济干部进穷村、政法干部进乱村、农业干部进产业村、科技干部进专业村,将合适的人选派到合适的位置上去。

  明确了选什么人,还要解决怎么选的问题。临汾采取“两荐两审三比选一公示”办法,对人选把好政治关、资格关、素质关、民意关。

  侯马市凤城乡香邑村村支书董菲,原是侯马市司法局浍滨司法所负责人。董菲任职后,对村民加强普法宣传,针对群众反映的村农贸市场环境脏差问题,制定管理办法,重新规划摊位,村貌焕然一新。香邑村村民说,“董书记懂法、知法,关键是有办法。自从她到村后,家长里短的矛盾少了,村民心齐了、村里更和谐了。”

  “经过这些程序选出来的干部,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成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临汾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过去给村支书培训,准备的备用笔芯无人领取。”襄汾县委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说,“这次给选派的村支书培训,备用笔芯不够用。选派干部作了厚厚的笔记,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态度令人感动。”

  帮起来

  关爱激励、管理考核并重,帮助督促返村干部尽职责、干实事

  在临汾多个村庄,记者发现,选派干部受到村民欢迎,“他们真正担起了村里的责任。”侯马市新田乡党委书记梁效杰说,“过去,穷村的干部,乡镇推一推,他们动一动,有时推了也不动。现在选派干部下去后,主动谋划工作,制定规划。”

  为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干部返村任职,临汾市出台了关爱和激励干部的措施。临汾为选派干部制定了提拔晋升和待遇保障等十条激励保障措施。同时还规定,选派干部原有工资、职级、待遇不变,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当地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发放考核奖励、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

  同时,为打消个别人的“镀金”念头,山西省委还规定,选派干部到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届(5年),任职期间必须“五天四夜”吃住在村,不得“走读”。同时建立召回机制,选派干部到村任职一年后,所在村考核排在本乡镇(街道)后10%、仍然被列为软弱涣散村或本人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扣发考核奖励的50%,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提醒谈话,并决定是否召回;连续两年存在上述情况或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予以召回。

  据山西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绩效管理对选派干部的工作内容、目标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能有效提升他们的服务水平。

 

本报记者 胡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