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等目标。一系列目标任务和有力举措,彰显了我国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们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两度修订完善,一系列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为攻克大气污染“顽疾”保驾护航。在攻坚过程中,各地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打出一套压减燃煤、调整产业、联防联控、依法治理的政策措施“组合拳”,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13至2022年十年间,我国GDP总量增长了69%,PM2.5浓度下降了57%,实现了十连降,重污染天数减少了92%,二氧化硫浓度降至个位数。蓝天白云日益成为常态,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尽管如此,也要清醒认识到,治理大气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是一场持久仗,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方面,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情况尚未根本扭转,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同2013年相比,我国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但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果还不够稳固,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出现,整体仍未摆脱气象条件影响。因此,只有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出台新举措,与时俱进、持续发力,才能长久地为人民群众守护好蓝天。
《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行动举措,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开展区域协同治理,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计划》从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减排以及加强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等9个方面,出台36项强有力的措施。其中,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等措施,更是值得各方关注。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目标在前,重任在肩。《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行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自觉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具体措施,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