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
本报讯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