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何能精准亮剑,群众举报是线索“金矿”
发布时间:2022-07-08 07:11:0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admin  点击:1565次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

  “为什么督察组来了一个月就发现了这么多问题,你们怎么发现不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过程中,常有地方领导对部门同志这样说。在他们看来,“督察是猛击一掌。”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能够精准有效发现问题的秘诀就是瞄准方向、做足功课、依靠群众和督察人员的顽强拼搏。

  翟青介绍,每个省份生态环境的特点不同,面临资源环境约束也不同。督察会根据具体的省情、区情、市情,研究确定督察问题的方向。从江河源头的保护、黑土地、森林的保护,到高原湖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各地皆有自己的特点。

  尽管督察进驻一般只有一个月,但是前期准备工作往往要花上数月,甚至半年时间。进驻前夕,督察人员从日常掌握情况中梳理线索,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开展大范围暗查暗访,掌握大量第一手素材,同时充分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红外成像等技术装备,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进驻工作手册至少四五十页,几乎都是问题线索,为查实问题打下扎实基础。

  “群众投诉举报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金矿’。”翟青说,每一批督察都能收到几千件群众的举报,从中发现了大量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进驻前,督察组就从日常投诉中梳理线索,进驻后专门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

  此外,督察人员敢于坚持原则、顽强拼搏的品质同样重要。有督察人员为了查实一个违法案件,连续蹲点数日,前三晚都无功而返,到了第四天凌晨三四点钟,终于抓到现行。

  “一些地方平时发现不了这些问题,除了有些问题确实不容易发现,需要一些经验、技术手段外,也有少数地方不敢动真碰硬,甚至于明明知道问题却不能直面问题,遇到问题绕着走、往后拖,这些情况也是存在的。”翟青说。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行的7年来,着力啃“硬骨头”、消除“老大难”,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受关注的就有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非法矮围整治、祁连山生态修复、秦岭违建别墅整治等。这些重点问题都纳入了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

  经梳理,两轮督察共公开262个典型案例。翟青介绍,案例主要聚焦三类问题,一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向江河湖海恶意排污、工业废物违法违规倾倒,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占48.5%。二是涉及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比如在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围海填海、违规围湖占湖、矿山野蛮开采等,占33.2%。三是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占18.3%。

  作为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从无到有, 建立起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自2015年7月督察试点以来,中办、国办先后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为督察工作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每一份督察报告,都有层层审核机制,确保报告质量。翟青介绍,每个省的督察组里有一个专门的起草报告工作组,对各工作小组上报的督察内容、取证材料等严格把关,审核取证材料、现场情况以及逻辑关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效果以及基本依据。另外,督察组里的精兵强将还会组成一个独立审核组,对报告中的每一个案例、每一组数据、每一个观点,从法律依据、事实认定、结论定性等方面核实,以此确保督察报告经得起历史检验。

  每批督察结束后,督察组都会进行复盘总结,不断完善创新督察制度体系。第二轮督察中,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的督察,采用探讨式督察的方式,这与对地方的督察有很大不同。探讨式督察的工作模板也及时制定出来,明确要共建联合工作组,加强探讨交流,督察和部门的自查相结合,督察组和被督察部门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