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临沂市兰陵县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底线,建立贴合实际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督企督政双管齐下,压实各项治理措施,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全市排名不断前移。2019年—2021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分别位列第七、第四、第二。
兰陵县坚持责任导向,全面压实各乡镇、部门环保职责,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建立协调督办、专班推进、精细管理、严格考核、科学帮扶5项工作机制,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针对西部矿区非法石子加工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兰陵县专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建立跨地域跨部门会商机制,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实现监管全覆盖和突出问题动态清零。成立大气污染巡查专班,抽调县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工作人员,24小时专职排查城区建筑工地、渣土堆放场等扬尘污染源。同时,配合开展走航雷达监测,实时排查污染问题,实现城区扬尘、油烟污染精细化管控。
为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兰陵县核发排污许可证129家、登记备案980家,发证登记率100%,排污单位全部实现持证排污,治污水平明显提升。开展多轮次工业企业治污能力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严查各类环境违法问题,2020年—2021年,累计立案处罚143件,罚款2113万元。 刘恒 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