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空气质量六项指标 首次全面达到二级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18 07:22:09  来源:中国网·丝路中国频道  作者:姬文艳 袁相龙  点击:6975次

3月1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在发布会上通报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张金东介绍,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面达到二级标准,首次迈入全国达标省份行列。全省10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7.3个百分点,优良天数295.4天,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0.3天;水环境质量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1%,超过国考目标任务1.8个百分点。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铜川市、榆林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列全国城市排名第一和第二位。国家考核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在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方面,陕西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3,同比改善7%。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依次是商洛市、安康市、延安市;全省12个市(区)优良天数为242~343天,平均290.5天,同比增加0.7天。杨凌示范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优良天数同比均有所增加;由于沙尘暴的影响,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9.3天,同比增加2.5天。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全省101条河流上230个国、省控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7%,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3%,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渭河干流水质优;渭河支流水质良好;无定河水质良好;延河水质良好;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良好;石门水库水质优,瀛湖、王瑶水库水质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9项全指标分析结果显示:国家考核的33个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同比等级不变;对466条路段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66.7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同比等级不变;对各类功能区噪声共监测958点次,城市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

辐射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全省环境γ辐射、空气、水体、土壤、电磁辐射、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等178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虽然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气环境质量春季沙尘天气频发,冬季雾霾常现,黄河流域水质总体不优,还需要我们持续奋斗改善。”张金东表示,生态环境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2022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抓好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化“三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抓点示范”,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姬文艳、袁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