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激发长江十年禁渔实效
发布时间:2021-12-10 06:42:1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李海楠  点击:9026次

近日,我国首个针对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出台的专项实施方案——《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由农业农村部于近日正式印发。

“生物多样性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不仅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也是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河流、海洋、陆地共同开展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是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实现永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作为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长江浩浩江水哺育着424种鱼类,光特有鱼类就有183种。让长江休养生息,实现永续发展正是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的初衷。

近年来,随着国家层面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尤其在各地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背景下,不断强化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促成长江由“阶段性禁捕”变成“常态化监管”,由“全面退捕”向“全面禁捕”阶段转变已经成为必然。

随着《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正式进入十年禁渔期。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截至目前,11.1万艘渔船、23.1万渔民已退捕上岸。值得期待的是,《方案》将让共抓长江大保护和长江十年禁渔决策更具实效。在总体目标方面,《方案》明确,到2025年,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保护将取得阶段性成效,水生生物关键栖息地得到有效修复和保护,资源及栖息地监测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物种保护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水生生物资源量有所增加,水生生物完整性水平稳步提高。

在周宏春看来,持续开展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一定会对生态修复形成可持续的积累,同样也会为未来带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局面。关键是要逐步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化手段形成全社会上下一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