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开出首张林业生态环境损害罚单
伤害的野生鸟类不能人工驯养,赔偿18900元
本报见习记者李苑靖江报道 江苏省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中心近日开出首张林业生态环境损害罚单,对三位市民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今年1月22日夜间,瞿某等三人在树林里使用强光手电照射,用弹弓非法捕杀野生麻雀、珠颈斑鸠、白腹鸫、山斑鸠等鸟类,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扣押瞿某等三人当日非法射杀的鸟类24只,并在瞿某住宅冰箱内搜查出35只鸟类死体冻品。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的鸟类大多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价值共计18900元。
接到移交线索后,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中心立即展开调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三人非法捕杀野生鸟类触犯法律,损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而伤害的鸟类不能人工驯养,无法进行生态修复,故依法责令三人共同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8900元。
10月15日,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中心与三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当日赔偿到位顺利结案。
首例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的办理,彰显了靖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三个不放松”,即保护生态环境的重任不放松、坚决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不放松、坚决打击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