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拿到了赔偿款!”日前,河南省唐河县张店镇村民周国辉握着前来回访的检察官王庆惠的手,开心地说道。
2018年9月,周国辉因车祸造成九级伤残,对方负全责。2019年4月,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周国辉19.4万元。此后,肇事司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仅进行了很少部分赔偿。周国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妻子常年患病,两个孩子正在上学,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5月,检察干警得知该线索后,迅速将其分流到该院第四检察部和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5000元。第四检察部向法院发出了加大执行力度、尽快让肇事司机赔偿到位的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检察官多次与法院沟通,要求加大执行力度。肇事司机尽管家庭状况也很拮据,经过磋商,仍与周国辉签订了赔偿协议,先期赔偿10万元,剩余8万元分期于两年内全部赔付到位。
这是唐河县检察院通过实施“一乡一检一员”涉农检察机制,依法为群众办理的一件实事。
据了解,今年以来,唐河县检察院结合该县“三农”工作实际,建立“一乡一检一员”涉农检察机制,在该县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涉农检察联络站,选派23名检察干警为涉农检察专干,从每个乡镇街道办各选聘1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担任涉农检察联络员,畅通了检察机关联系农民、保障农业、服务农村的渠道。为推进涉农检察工作深入开展,该院出台《“一乡一检一员”涉农检察专项活动实施意见》,规定涉农检察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检察机关掌握重大社情民意、实现司法需求,协助收集污染环境等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线索和公益诉讼线索。
该院还与各乡镇积极沟通,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涉农检察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公示涉农检察联络员、专干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农民发放宣传手册,把法律服务送到村头、地头和街头;涉农检察专干建立与涉农检察联络员周联系制度,听取对涉农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线索分流和办理情况反馈机制,涉农检察专干将涉农检察联络员收集到的相关问题线索梳理汇总到涉农检察联络员办公室,及时分流至相关部门办理;建立督促指导工作机制,该院党组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涉农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涉农检察工作汇报,分头督查、强化对涉农检察工作的督导落实。
截至目前,唐河县检察院已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0多起,化解各类矛盾12起,收集涉农案件线索6件,已分流6件,办理完结3件,正在办理3件,其中审查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
刘立新 牛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