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过滤”让此地“无讼” ——天津蓟州区法院打造“无诉讼乡村”建设纪实
发布时间:2022-09-25 12:16:1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  点击:5480次

“在孙各庄满族乡试点创建无诉讼乡村这两年多,诉前化解纠纷440余件,进入诉讼的案件调撤率为61.31%,同比提高18.6个百分点,纠纷案件下降48.39%。”日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克健提起“无诉讼乡村”创建,神采飞扬地说,“今年的效果更明显,前8个月就收了8件案子,成讼量明显下降,而且案件调撤率达到50%。”

一个阵地凝聚解纷合力

8月的天津,骄阳似火,位于大山深处的孙各庄满族乡却山青水清风轻,凉爽惬意。记者第一站来到了蓟州区法院创建“无诉讼乡村”的主阵地——马伸桥人民法庭。孙各庄满族乡属于它管辖的五个乡镇之一。

在法庭门口,记者碰到了法官张建轩,他在等待司法所调解员的到来,二人要一同前往丈烟台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姚某某等8户村民进行调解。

这样的调解,他并不是第一次做。“我们法庭距离镇政府有五六公里,法院更远。现在老百姓法治意识强了,‘无诉讼乡村’的创建,让大家有了更多选择。他们可以先联系法官,由我们分析研判,先行调解。”张建轩说,“我们依托诉讼服务站,发挥村干部、村法律顾问、网格调解员,乡级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综治中心的作用,上门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据悉,蓟州区是天津市唯一的半山区,有27个乡镇(街道)、949个行政村,人口居住分散,基层治理任务繁重。收案标的额小、涉民生案件比重大、矛盾易激化,为此,该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20年选取了孙各庄满族乡为“无诉讼乡村”试点。在确定试点后,蓟州区法院党组、人民法庭多次与乡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村委会沟通交流,统一思想认识,双方会商签署了《“无诉讼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以人民法庭为阵地,强化多方协调配合。

“无讼与有讼,调解与判决,入户开庭与坐堂问案,这些都是法院需要解决的矛盾,人、财、物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坚持‘无讼’并不是没有诉讼,而是通过法院和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靠前指导,以更适于农村治理现状、更易于群众接受的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初萌,化解在最基层,最终实现由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肖克健告诉记者。

两级平台层层“过滤”矛盾

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蓟州区法院设立了联合调解室和诉讼服务站两级平台化解矛盾纠纷。

“合同到期了,村里到底给不给续,给个痛快话。”“人家别的村都给续了,你们咋这么肉呢!”“我们又不是不给承包费!”“你们不还地还有理了啊!”

张建轩和调解员到达丈烟台村党群服务中心的联合调解室时,姚某某等8户村民已经和村委会的负责同志吵了起来。

原来,这8户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本村的土地及荒场。合同到期后,由于承包费用问题与村委会协商未果,村民拒绝向村委会交还土地。张建轩作为包乡法官,在与村委会沟通进行定期矛盾排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经主动入村、逐户了解,张建轩说:“我发现,村内还有大量到期未收回土地的情况,而且合同到期后村民也曾找村委会协商延包问题,但村委会一直未作出答复。我将这一情况迅速反映给了院里,启动了联动机制。”

法庭随即联合司法所组织了多轮调解。当天下午,在长达几个小时的调解后,最终村委会与8户村民达成一致意见,由村民将土地交回村委会,村委会公开发包,矛盾得以化解。“多亏了调解室,这事儿没跑法院就解决了,又合理还合法,我心里这块大石头可算落了地!”姚某某开心地说。

像这种由蓟州区法院牵头成立的联合调解室,孙各庄乡实现了13个村的全覆盖,为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场地保障。法官在定期下村时,主要在这里调解本村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涉及赡养、继承、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涉民生案件,确保小事不出村。在乡政府设立的诉讼服务站,则实现了大事不出乡。法院指定一名法官担任“包乡法官”,每半月一次进站现场接待群众,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司法确认等服务。

三支队伍赋能“无讼”治理

平台搭建好了,新的问题又来了,法官数量有限,如何实现法官效用最大化?

蓟州区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建立了“三支队伍”。建强“主体”,聘请乡村调解员、网格员等38名乡村干部为“纠纷调解员”;聚强“顾问”,确定乡司法所、派出所、土地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专业指导员”;选强“智囊”,由庭长、副庭长、包乡法官担任“法律宣讲员”。调解员可及时邀请“专业指导员”和“法律宣讲员”参与调解。

“要是发生纠纷,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就先由村调解员调解,不行再由乡调解员调解,最后由包乡法官调解。经过这‘三层过滤’,60%的纠纷都能实现就地化解。”马伸桥法庭庭长张德毓说。

如今,法官、乡党委政府干部、基层群众已逐步形成共识:“无诉讼乡村”建设是个宝。有了它,可以助力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质效,可以有效化解群众纠纷、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日前,蓟州区法院已在该区全域27个乡镇(街道)推广相关经验做法,推进司法服务保障向村(社区)一级辐射,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通过“三层过滤”、分级解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消于萌芽、化于未发。